关于规范幼儿服药管理的通知

 

尊敬的家长:

按教育局、儿保所《关于加强托幼机构药品及服药管理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为严格幼儿在园服药的流程管理,防止药物反应事件发生,特通知如下:

一、家长需带药来园让老师喂服的,请在《服药登记本》上逐项进行详细登记,并签上家长姓名。(请用能识别的字体书写,不要使用连笔字。)

二、请家长在药袋、药盒或药瓶上贴好标签,写明幼儿姓名、班级及服用方法,放置在对应的提盒内,便于保健员分发。

三、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,即日起,请家长不要再带抗生素类、中药汤剂和儿童保健药品来园,以防止药物过敏等不良反应的发生。

四、幼儿园只喂服早、午时段的药剂,剩余的药品由家长带回,幼儿园不得保存。

五、幼儿园不予喂服家长带来的无外包装的散装片剂。

六、特别提醒:请家长一定不要将药品放在在幼儿的书包、口袋内,不要未经登记将药品交于本班教师。有晚来园需服药的情况,请一定先到保健室进行登记,由保健员交由教师喂服。

七、特别告知:如有幼儿在园出现不适症状,如发烧、腹泻等病症,我园将第一时间通知到家长,而无权为孩子喂服任何药物。请家长周知!

以上通知,恳请家长认真遵守,予以配合!共筑幼儿安全防线!

特此通知!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济南市市中区博雅幼儿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3月18